上次【Rick專欄—當真茂伯遇上假茂伯】中提到郵局「假茂伯」電視廣告的負面效應,經過數日後,新聞報導果然有來自於社會大眾更進一步的批判(新聞在這裡)。最近,茂伯的魅力依舊未減,曝光率極高,各項代言廣告陸續在媒體上強力放送,確實已經到了令人目不暇給、啼笑皆非的地步。
不過以上是「民眾的觀感」,對廠商、政府機關、公益團體等等請茂伯跨刀相助的組織而言,這些干擾與混亂並沒那麼嚴重,他們不在乎茂伯是否代言過多,畢竟同類型產品也很少在同一時間找同一人代言。他們只想運用「茂伯的高知名度」與自身的訴求(自家產品)作個連結,只要看的人記得「茂伯在賣某某商品」(叫得出來商品品名)就算成功了!
對茂伯本身來說,「先求上壘」的代言策略,個人覺得相當務實,畢竟電影的熱潮一過,人氣也將會消退不少!茂伯不像貝克漢,還可以決定剔除一些不甚妥當的代言活動,全心經營他的個人形象來連結其與高檔產品的品牌精神,「可樂」與「健康」的衝突,讓貝克漢選擇放棄,茂伯可不會因為這種原因就不賣酒呀(至少在現階段)!
追求經營績效的長期效益與短期效益目的不同,選擇的方法(策略)與做的事情也不盡一致,有時候甚至就是充滿矛盾!企業經營者應該先確定執行計劃的目標為何(長短期效益)?其次思考時間因素對公司營運面、商譽、品牌形象以及資金流動的影響有哪些?個人並非要拿茂伯與貝克漢做比較,但從兩者對於代言產品屬性的選擇以及時間因素來思考,確實是很標準的長期(貝克漢)與短期(茂伯)的經營策略代表作。貝克漢還想拿到更高價的代言合約;茂伯則希望能繼續成為「最佳代言人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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